四川新闻网消息(胡川 记者 邹辉)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石子法庭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挽救了一桩岌岌可危的婚姻。 “杨法官,非常感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这么耐心的调解,我的家就散了。”当事人王某某非常激动地对石子法庭的承办法官说道。 王某某与冷某某系初中同学,自恋爱到结婚现在已有12年,婚后感情一直较好,育有一子一女。受疫情影响,被告王某某未出去工作,在家无所事事。原告冷某某独自在外务工。期间,被告对原告不管不问,原告思虑再三,便向石子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承办法官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双方当事人都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被告王某某更是以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为同意离婚的前提,这一幕,让承办法官看到了调解和好的希望。 承办法官从情感角度出发,对原告冷某某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原告认识到自己与被告感情基础深厚,但平时缺乏沟通 ,导致双方感情日益淡薄。接着,承办法官将原告的真实意思转达给被告,被告懊悔地表达了不想离婚的真实想法,同时表示,自己愿意为了孩子而向原告作出让步。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达成和好的协议。一桩岌岌可危的婚姻,在法庭上黏合了感情的缝隙,恢复坚实和稳定。承办法官看到言归于好的夫妻,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 法官总结:婚姻是一种责任,夫妻双方均应共同维持、共同经营、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很多夫妻一时冲动到法院离婚。法院的离婚调解程序可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下重新认识自我,促进双方弥合感情罅隙,巩固感情基础,对降低离婚率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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