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刘花明)按照《渠县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推进方案》要求,渠县公安局三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 建立森林防灭火执法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林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渠县公安局与渠县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行刑衔接指导意见》,建立林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执法联动机制。《指导意见》从执法联动、信息共享、明确职责、技术鉴定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 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渠县公安局于7月16日发布了《渠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依法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凡违反通告规定,渠县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对因故意放火或违规野外用火造成火灾以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该通告自7月20日起在渠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滚动播出一周,各派出所均已在辖区显眼位置进行张贴宣传。截至目前,已在全县张贴通告80余份。 建立林区森林防火高危人群动态数据库。 渠县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和《渠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照 “四个清单"组织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派出所民警联合林场职工、护林员深入重点林区通过查阅辖区卫生院精神病人档案、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林区生产作业人群、精神病人、未成年人、老人、其他痴、呆、傻智障人员等重点高危人群的教育、防范和监管力度。做好高危人群登记台账,准确掌握高危人群信息,建立动态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渠县公安局已出动警力30余人次,警车10台次,实地走访乡镇9个,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各类宣传资料近200余份,排查高危人群100人次,教育群众1500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