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余开洋 摄影报道)9月28日,达州市举行居住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据悉,《达州市居住证管理办理(试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闻发布会上,达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森解读了《办法》出台背景、出台过程和主要内容,以及达州市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权利。 据李森介绍,居住证持有人在达州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与该市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其中持证人享有的办理子女入学、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临时救助服务、基本丧葬补贴、跨区域婚姻登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就业困难扶持、免费孕检、本人及亲属申请入城落户等。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达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申领居住证。 在记者提问环节,达州市教育局总督学王军,市民政局副局长徐元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礼清先后就各自领域相关政策进行解答介绍。 新施行的《达州市居住证管理办理(试行)》,对中小学生教育就学可享受哪些方面的政策? 王军表示,一是中小学招生入学方面,按照以居住地为主的“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父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凭居住证、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在居住地辖区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校进行登记,根据“先登记再划片后入学”的办法确定就读学校。二是高考报名方面,父母在本市持有居住证的,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施行居住证管理办法后,持证人在民政方面享有哪些权益? 徐元兴表示,达州市民政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婚姻登记方面。从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两年)试点期间,四川省作为全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地区,其居民可以凭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达州市居住证发放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不在此列,仍按原方式办理。二是惠民殡葬方面。持证人可享有与达州本地籍居民同等的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持有达州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吗? 黄礼清表示,全市及各县(市、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运营管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系列政策文件,支持持有达州市居住证的人员依规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公租房主要保障城镇收入、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标准与要求、办理流程等,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持达州市居住证去申请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能相对减少审核环节,节约申请和办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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