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郑阳 记者 余开洋)听说可以利用闲置的银行卡、电话卡等赚钱?少则一百多则一千,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有极小一部分心动的人,为了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却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空间。 今年四月,通川区公安分局凤北派出所接到一条案件线索,辖区居民张某涉嫌帮助网络犯罪。获得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展开侦查工作。 通过多方走访摸排,蹲点值守等大量工作,于4月27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通川区人,20岁)在其住处抓获。 据张某交代,张某朋友的“哥哥”在一次闲聊中说,自己的公司资金流量太大,需要一些银行卡用于资金周转,让张某把闲置的银行卡卖给自己用于资金流转,每张卡还能给张某几百块钱的报酬。在利益的诱惑下,张某前往辖区内两家银行又办理了两张银行卡,于4月10日在通川区某酒店将自己名下的共计三张银行卡以300元每张的报酬交给朋友的“哥哥”用于资金流转,但张某不知道的是,这个行为却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后查明张某的三张银行卡被所谓的朋友的“哥哥”用作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电信诈骗案件6件,涉案资金高达20余万元。 知道真相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恨自己不该贪图蝇头小利,让自己身陷囹圄。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请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将个人银行卡或电话卡租借、出售他人!如果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作“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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