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5月30日讯(肖勇 李海涛)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勇在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同舟共济,检护明天”开放日活动中,共同研讨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并就渠县人民法院开展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渠县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庭后的帮扶工作过程中,一贯坚持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力争帮助每一位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一是在诉讼的每个阶段抓好法律教育,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清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唤醒他们的悔罪意识,使其认罪服法,实现最终的教育挽救目的;二是强化亲职教育,畅通沟通渠道,通过走访未成年人被告人家庭、所在的学校和社区,了解未成人现实表现,认真听取家庭、学校以及青少年保护机构、妇联的意见,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针对性提出帮助措施,从源头去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同时,落实好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长效机制,不仅考虑要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加大救济力度,还要对因贫困导致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救济,彰显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依托辖区法庭延伸法制宣传职能,加大对偏远地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力度,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法制进校园”等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让青少年更加清楚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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