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5月27日讯(刘扬)2020年5月21日,渠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帮助一名走失的小女孩找到家人,获得群众点赞。 5月21日下午3时许,渠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路经中十字一店门口看见一名小女孩(身穿黄色衣服,蓝色裤子,扎着一个小辫)站在店门口哭泣。该所民警立马上前询问小女孩情况,因小女孩受到惊吓未能完整的表述清楚,民警也对周围的人进行了询问,但周围的人也不太清楚情况只知道小女孩要找奶奶。见状,民警决定先把小女孩带回派出所。 由于女童年龄太小且受到惊吓面对民警的询问只是一个劲的哭,见女童情绪不稳定,民警便抱起女童耐心哄着说:“我们是警察叔叔,不是坏人,是来帮助你的”。在得到女童信任后并经过接近一个小时的安抚女童才慢慢停止了哭泣,民警并再次进行询问但是女童年龄太小说话断断续续只能从只言片语中知晓女童今年3岁名叫刘某萱,要找奶奶,其余的一概不知。 最终,民警通过“一标三实”系统找到了小女孩的家人,二十分钟后小女孩的奶奶火急火燎地来到派出所,当小女孩见到奶奶的时候便飞奔了过去,一下扑倒在奶奶的怀里笑了起来,此时民警才算松了一口气。原来奶奶带着小女孩逛街买东西途中一个转身孩子就不见了,小女孩奶奶四处寻找无果,正准备报警时,没想到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 民警提示:各位家长在带儿童外出途中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孩子身上一定要携带联系方式,以免出现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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