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3月18日讯(贺永刚 张棋)近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医院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案件。 3月16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院化验室内有已开封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该批次口罩的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15年6月5日,产品无菌有效期三年,截止检查之日已超过有效期。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拍照取证,并对上述过期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口罩”予以扣押。 经营医疗器械包括销售和使用两个环节,其中使用环节是指医疗机构使用各类医疗器械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环节。该院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