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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内四次酒驾!达州一男子屡教不改被拘留

2026年04月01日 21:45:3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余开洋

屡教不改!四年内四次酒驾被查处,仅2025年就两次触碰酒驾红线。近日,达州男子王某某因再次酒驾、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

2025年12月19日13时15分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通川区学府街泰诚路路段时,被达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王某某此前已有三次酒驾处罚记录: 1、2021年2月22日14时09分,在通川区双新路0001公里200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2、2022年8月25日13时58分,在通川区复双路10公里500米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处罚。 3、2025年3月1日13时30分,在通川区学府街泰诚路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处罚。

此次查处还发现,王某某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所驾三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两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屡教不改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达州公安供图)

编辑: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