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邹辉)为持续激发达州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活力,促进达州文旅市场加速发展,助推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建设,该市制定出台了《达州市“引客入达”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28日上午,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办法》有关情况做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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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达州市出台了《达州市“引客入达”旅游营销奖励办法(试行)》,在试行1年中,引客入达申报人数共计1万1千余人,奖励资金51万元,全市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1425万人次,同比增长27%,红色旅游景区接待游客117万人次,同比增长48%,游客超过50%来自市外,“引客入达”奖励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反响良好。
今年的奖励《办法》是在适应文旅市场新变化,参考“引客入川”奖补政策和乐山市、南充市等市“引客增流”奖补办法,按照持平或略高于川东北其它毗邻地区奖励标准、形成比较优势的思路,结合旅行社等市场经营主体反馈意见对去年试行《办法》的升级和完善,预计奖励资金约300至400万元之间,可带动散客80万人次左右,带动文旅消费5亿元左右。
《办法》奖励主要内容包括奖励对象、奖励必备条件、奖励项目及标准、申报程序、监督管理、其它事项6部分。奖励对象为组织市外游客来达州旅游的旅社、或在市外宣传推广达州文旅资源产品的市内旅行社。共设汽车旅游奖励、铁路旅游奖励、航空旅游奖励、研学旅游奖励、境外组团奖励、规模累计奖励和市场宣传推广奖励等7个奖项。单个旅行社年度奖励金额总计不超过50万元。
奖励的必备条件为,依法设立获得旅行业务资格、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相关资料、组织达州市以外游客在达州住宿1晚(研学旅游满足此条件即可)且游览1个以上售门票的A级旅游景区,或在达州住宿1晚且在不售门票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消费1个(含)以上收费项目(比如:观光车、索道、玻璃栈道、温泉、漂流、演出剧目等)。
汽车旅游奖励、铁路旅游奖励、航空旅游奖励、研学旅游奖励、境外组团奖励等5类奖项,旅行社需在旅行团队出发前3日内(遇节假日提前)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申报单位承诺书》《旅行社营销奖励申报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团队离达后一个月内将《旅行社团队运行确认表》及相关佐证资料;团队规模累计奖励,旅行社在次年四月初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填报《团队规模累计奖励申请表》;市场宣传推广奖励,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前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活动执行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实施;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宣传推广佐证资料。
据介绍,近年来,达州市不断加强文旅资源开发、完善基础配套、打造精品景区,初步建成了以八台山·龙潭河、巴山大峡谷为重点的四季旅游产品体系,全市现有A级景区35个,其中4A级景区15个,逐步塑造了“巴风賨韵·水墨达州”的文旅品牌,文旅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