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余开洋) 9月10日,渠县一超市员工从渠江三桥跳河,打捞上岸后已无生命体征。事后,网络上出现了“超市小伙与老人发生剐蹭赔偿100元后,老人子女追加赔偿”等相关信息。
9月15日,渠县渠江街道办事处通过微博“渠县发布”通报了相关情况。
据通报,该街道流江社区居民肖某,男,26岁,生前系东昇超市员工,于2023年9月10日15时许从渠江三桥跳河,经公安、蓝天救援队、120等赶赴现场全力救援,在当日21时被打捞上岸,无生命体征。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调取监控和调查走访,肖某系跳河溺水死亡,排除刑事案件。事发后,街道办组织死者家属与东昇超市多次进行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尸体已火化。
网传信息“小伙送货与老人发生剐蹭赔偿100元后,老人子女追加赔偿”,经所在街道办初步核实,肖某骑电瓶车撞倒老人当场赔付100元并支付后续医疗费用属实,“老人子女追加赔偿”不属实。针对其他网传信息,街道办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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