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发挥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力军作用,5月31日,由达州市司法局主办,达州市枫桥学院承办的达州市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第一期骨干培训班顺利开班,全市40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骨干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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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秋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李秋指出,开展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参训学员要以本次培训班为契机,认真学习,做到学有所获,把学习培训的收获转化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动力,为全市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李秋强调,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能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也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所有参训人员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班,珍惜本次学习机会,专心致志、心无旁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好这次培训班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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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担当尽责,主动参与调解,所有专职人民调解员要主动扛起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使命,积极推动“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落实落地;要带着问题学习,找准自身与党委政府要求、与群众期盼的差距,加强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的学习,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切实提升自己业务能力;要带着目标学,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切实找准下一步工作方向,提升学习效果;要坚持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运用到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中去,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调解技能,早日成为人民调解的行家里手。
本次培训班坚持以“实战化”为导向,针对基层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和趋势,精心设计了培训课程,邀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知名律师担任培训师资,通过案例剖析、条文释疑等方式,分别讲授了基层常见纠纷调解的法律思维和《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激发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情,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提高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为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供稿:达州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