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春雷行动2023”行动安排,开江县市场监管局采用“三查”对辖区标注注册商标注册标记的店招店牌进行了排查及核查。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眼镜店检查时发现其店招、店内装潢以及所经营的产品上均标注有某字样(以下用“a”字样代替)的注册标记,要求当事人提供“a”字样的《商标注册证》,当事人提供了与该字样近似字样(以下用“A”字样代替)的《商标注册证》以及“a”字样商标授权使用委托书。
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佐证资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中进行反复对比,发现“A”字样确已注册为注册商标,与当事人店招以及店内装潢的“a”字样在字形、字体上有差别,且“a”字样商标注册申请状态为“驳回待复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中所列的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报经领导批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予以立案调查。
下一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店招店牌的商标管理,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经济长久稳定发展。(供稿:开江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