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如果没有‘首违不罚’,我这个铺子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3月10日,在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淙城街道,经营一家膏药铺的吴女士很感慨。前些天,因涉嫌使用虚假引证数据发布广告,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她将最高面临10万元的经济处罚,让本就负债累累的她焦头烂额。 与吴女士情况类似,该县另一家餐饮店开业不足1个月,因不懂得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同样面临高额罚款,小本经营的店主从起步就因此承受重大压力而苦不堪言,甚至难以翻身。 如何推动“机械化”“粗放式”“一刀切”的执法,向人性化、柔性化转变?今年1月,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用“1号文件”推出市场监管领域容错纠错“首违不罚”实施意见,对“首违”“轻微”行为,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提示、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并列出了“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未正确履行审查义务的”等16项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在依照相关处罚规定和适用条件下签订《承诺书》后,可免除处罚。 吴女士所涉嫌的违法行为,在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人员的查办中,她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急速整改,未产生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不罚清单”的相关规定,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综合裁量的原则,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杰勇表示,为加大市场主体培育,他们以“春雷行动2022”为契机,聚焦民生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多个子行动,既打击违法行为,又创优市场环境。同时,通过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开办成本,强化政策支撑、激发企业活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激活发展动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多维度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铺路搭台、保驾护航。(供稿:开江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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