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简称《条例》)已由四川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近日,宣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丰富措施、保障实效,积极做好《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学习宣贯工作,促进实施落实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10月19日,该大队在周前办公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通知精神和条例内容,系统学习原文条款,准确把握规范要求和核心要义。该条例是全国首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对解决执法改革中体制机制性问题、巩固改革成果、在交通运输领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该大队充分利用微信、车站视频、出租车顶灯滚动标语、制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维度向社会集中宣传,并走进企业面对面座谈宣传。截止10月31日,微信点赞及信息反馈130余条、车站视频标语播放5条次、出租车顶灯滚动标语15条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600份,走进企业5家面对面座谈宣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保障交通强县建设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宣汉县交通运输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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