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唐云玲 记者 余开洋)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普及禁毒知识,加大对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力度,筑牢校园禁毒防线,提高未成年人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开江县人民法院在“虎门销烟”第182个纪念日即6月3日这个特别的日子,在开江县职业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该校300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 通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查明:被告人肖某和程某均系吸毒人员。某日,程某向肖某支付500元人民币让其在他人处购买毒品,肖某收到款项后向贩毒人员支付了400元人民币,购得毒品后,二人一起吸食完毕。被告人肖某从中获利1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在为程某代购毒品中,将购买的400元的毒品冒充500元的毒品,从中获利100元,属于变相加价贩卖,从中牟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刑事处罚。在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1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对在场学生进行了现场禁毒教育。从毒品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到法律对吸毒、贩毒、制毒、非法持毒、容留吸毒等行为的惩处,再到青少年如何预防、远离毒品进行了系统的讲解,让学生深知“沾上毒品,恶魔缠身”的危险,增强学生拒毒防毒的“免疫力”。 为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法院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他们对“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予以了高度肯定,认为此次活动体现了开江县人民法院对营造无毒校园的重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注,真实的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此次活动也受到了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自我约束,提升法律意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健康成长,坚决向毒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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