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陈静 记者 余开洋)2021年3月24日,开江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门口培植的一株杜鹃花被人盗走了。报警人称,杜鹃花价值虽然不大,但其妻子甚爱那株杜鹃花,因为那是她们的儿子入伍前几天专门在网上给其买的,其已经精心培植了2年了,希望派出所一定要将偷花贼捉拿归案。 民警一边安慰报警人,一面立即着手调查。很快,民警便锁定了偷花嫌疑人安某,但安某已经驾车离开了四川,可能已经回到其户籍地青海西宁。所长颜军发现安某无前科,料定电话通知安某后,安某定会投案自首。于是便联系上安某,将厉害关系告知了安某,安某表示已经回到了青海西宁,但愿意回来向对方致歉并补偿对方。2021年3月27日,安某携其妻子到该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因为安某和其妻子于2021年3月初举行了婚礼,这次夫妻二人旅游路过看到了那株杜鹃花。当时那株杜鹃开得艳丽,他们所住的青海西宁没有这个品种的花,其妻子甚是喜欢。为了博妻子开心,安某就偷了那株杜鹃带回青海培植观赏。27日下午被侵害人到了永兴派出所,了解到安某夫妇专程从西宁回到开江向其认错、赔偿,便被对方的态度和诚意感动,于是接受对方的赔偿,谅解了安某。 民警见到双方互相紧握对方的手,互相理解对方的心情,加之安某所盗物品价值较小,又能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经集体研究、请示,决定对安某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对安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安某也深感自责,安某十分感激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表示今后绝不再犯糊涂做违法犯罪的事。 开江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秉承“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初心,行“顾大局、保安全、促稳定”的使命,在教育整顿中学习教育环节提质增效、温情执法,同时赢得了被侵害人和嫌疑人的认可,提升了公安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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