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雷晓伟)为深入贯彻服务人民的授旗训词精神,大竹县人民法院杨家人民法庭法官从当事人现实和情感双重利益出发,积极维护邻里关系,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是邻里之间应有的态度;和谐相处,互帮互助,是邻里之间应有的准则。邻里之间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宽容,多一分体谅,多一分关心,多一分真诚,这是邻里和谐的重要保障,也是社区和谐、城市和谐、社会和谐的基石,不可小觑。 刘某与兰某系上下楼邻里关系。2020年7月的一天,小区停水,刘某家里未关水龙头。晚上来水时,自来水持续流出并渗透到兰某家里。兰某家里厨房、客厅积水均没脚深,天花板四处漏水,给兰某家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且后续修缮也需一定费用资金。后兰某多次找到刘某沟通协商房屋修缮问题及损失赔偿问题,但刘某却迟迟未动工修缮,也未赔偿兰某家的合理损失。期间,物业公司、社区干部出面调解,均未达成和解协议。2020年9月,兰某夫妇向大竹县人民法院杨家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夫妇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责任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法庭在立案后及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从人与人相处的换位思考、问题扩大严重后的责任承担、以及法律规定、司法判例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确定了赔偿金额,并当场兑付赔偿金,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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