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郑阳 记者 余开洋)偷偷把女友(男友)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上的钱转走,算不算盗窃?算!近日,达城一男子就因偷拿女友手机转账2000元钱,被批准逮捕。去年12月份,通川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接蒋某报警称,其男友吴某使用她手机将银行卡内的2000元钱偷偷转走后失联,希望公安机关能帮帮她。 经过详细询问蒋某,民警得知了具体经过,原来,吴某平日里游手好闲,且有赌博的习惯,吴某无稳定工作,玩资赌资多是通过“网络小贷”贷来了的。 去年11月份,在两人交往过程中,吴某无意中通过蒋某的手机贷“小贷”贷出了2000元钱,于是他趁蒋某在小店忙于工作时,使用蒋某的手机偷偷将贷来的2000元钱通过微信转账到了自己的账号内,并将转账的聊天记录删除后离开现场。此后,吴某再也未与蒋某联系过。 直到一个月后,当小贷公司打来电话告知蒋某有一笔逾期信息后,始终不知情的她才得知男友“不告而别”的原因。蒋某又多次联系吴某未果,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今年2月26日,办案民警在西外某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吴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对其在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蒋某账户内的钱盗刷到自己账户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批准逮捕。 民警提醒:男女朋友及亲朋好友之间,即使关系再亲近,也不要轻易泄露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密码。另外,不能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走或拿走对方钱物,否则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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