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李今铭 潘小凤)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宣汉县委机关办公区等60个单位(小区)“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称号的通知》,大竹县人民法院和其他59个单位(小区)一同被评为达州市“市级园林式单位”。 近年来,大竹法院本着“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突出特色”的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合理利用审判大楼现有布局,稳步推进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建设,逐步形成整体和谐、追求意境、含蓄实用的绿化特色。现该院绿地率近32%,绿地可绿化面积绿化率95%。整个法院区域呈现出“不同季节、不同色彩、不同芬芳”的立体唯美生态效果,一年四季都有生机盎然之态和五彩缤纷之景。 单位园林绿化工作不仅可以为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舒适宜人、阳光向上的工作环境,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一方可作歇憩的养眼小天地,也为园林城市建设贡献出一抹翠绿。该院将继续秉承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努力推进美好生态环境与优质司法服务进一步融合融洽、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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