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胡继锋)今年以来,开江县人民法院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质量。 教育制度化。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院领导要主抓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全院集中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等,加强党性教育,始终保持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宣传常态化。在市级以上媒体常态发表新闻稿件,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正能量。组建专门网评队伍,定期撰写网评文章,引导阅评工作。 考评具体化。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述职必备内容,并列入考核范围,日常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情况、宣传情况、是否有不当言论引发舆情等细节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事项,把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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