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郑阳 朱涛 记者 余开洋)10月21日上午,家住通川区的唐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通川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以表达对派出所民警帮其找回遗失的一万元现金感激之情。 据了解,10月18日17时许,唐女士一人抱着孩子来到通川区二马路工商银行取了十万元的现金,当时孩子有点哭闹,唐女士拿到现金后没有认真清点,便急匆匆的离开了银行,直到坐在回家的车上,唐女士清点取款的金额时才发现少了一万元。情急之下,唐女士随即报警。 东城派出所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唐女士,一边详细了解情况。与此同时,通过实地走访和调取银行监控发现,原来唐女士将一万元现金遗落在了银行柜台,被另一位办理业务的女士捡走。随后,民警确定了捡取人的身份,并成功联系到了该女士,经耐心劝导,其承认自己在银行捡到了一万元现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最终,在东城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该女士主动将一万元现金交还给了唐女士。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带来财产损失。同时,如捡到他人财物,请及时归还失主或与警方联系,不能占为己有,若捡到财物拒不交还视为侵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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