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郑阳 记者 余开洋)8月31日下午5时许,一个小女孩在妈妈的陪同下,来到通川区公安分局来凤警务工作站窗口,将捡到的4元钱交到执勤民警手中。“警察叔叔,这钱不是我们的,老师说,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 原来,小女孩叫袁睿婕,今年4岁,在通川区蓝猫幼儿园读中班。当天下午,小睿婕和妈妈在中心广场玩耍时,看到地上有4元钱,便将钱捡了起来,在妈妈的鼓励下,她牵着妈妈的手来到了中心广场警务工作站。 接过孩子手中的4元钱,孩子幼小的心灵中散发出来的拾金不昧的好品质让在场民警深受感动。执勤民警立即拿出登记本,将这一情况详细记录了下来,记下了她的姓名、幼儿园、捡钱地点等信息。 通川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方悦告诉记者,“这是我们第一次在执勤中遇到这种情况。虽然金额不大,但还是被孩子的优秀品质感动了,也感受到了她对警察的信任。于是,我们一致决定表扬和鼓励孩子,以奖状的方式给孩子一个小小的仪式感。” 9月1日早上9时许,通川区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一行来到小睿婕所在幼儿园,将亲手写的奖状和表扬信送到了她手上。 “袁睿婕小朋友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学校和家庭的良好教育,也反映出老师和家长的优秀品质及社会公德。借此机会对袁睿婕提出表扬,以示鼓励。希望袁睿婕小朋友继往开来,继续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在表扬信中,民警如是说。民警希望给足小朋友做好事的鼓励,通过这种形式,让这一美德在她身上,不断生根发芽。 小睿婕的班主任文老师告诉记者,小睿婕特别热爱班级大集体,会主动关心哭的孩子,小睿婕的家长也经常和学校沟通交流。“对失主而言微不足道,但是这张奖状却意义重大,这种及时正向地鼓励是孩子成长路上的阳光,也在孩子幼小的心灵植下‘拾金不昧、诚实守信,做好事受尊重’的种子。我为孩子点赞,也为警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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