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余开洋)农历七月十五日是传统中元节(俗称“七月半”)。为加强开江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噪声污染,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开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元节期间城区祭祀行为的通告》。具体如下: 中元节期间(2020年8月29日—9月5日),县城区南北环线以内及南北环线外可视范围,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金山寺、万花岭等祭祀地点进行,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住区和林(草)区,不得破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同时,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水务、消防、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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