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6月23日讯(张旭梅)为扎实开展“为孩子护航”校园交通安全整治活动,连日来,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放学高峰期深入学校附近开展交通安全检查。 6月15日下午,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在辖区三板镇路段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一电动四轮车行驶缓慢,摇摇晃晃,后面一排小脑袋不停地探出车外,遂让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司法鉴定,该违法车辆为电动四轮汽车属机动车。民警在现场查获该车辆装载了加上司机在内的9人,其中8名都是学生,属于驾驶机动车超员行为。“我去接我孙女,看到这几个学生顺路,顺便就把他们载上了。”驾驶人刘某(55岁,渠县三板镇人)说,他以每人2元钱的“老乡”价搭载6名学生。 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刘某系无证驾驶机动车,且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登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渠县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四轮电动车驾驶人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户并办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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