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3月16日讯(唐永娟 褚登宇)为有效呵护林木,大竹县人民法院强化使命担当,强力出击,打击乱砍盗伐,绝不手软。 案例一:伍某某因其住房系危房需改建,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在未经集体同意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盗伐集体山林杉树75根,计材积3.5058立方米,蓄积5.8430立方米。2019年5月,大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2018年11月,王某某欲在其承包的山林中种植果树,为了方便后期运输树苗、化肥、农药等,在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佣挖机在其承包的山林中毁林修路。经大竹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勘验,王某某非法占用防护林地面积共计1.0176公顷(折合15.264亩)。2019年7月,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三:2018年8月5日至6日,胡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集体树木47根。经大竹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确认,胡某某所砍伐树木的林种为防护林。大竹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其按照大竹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的要求补种所盗伐林木数量的10倍树苗,恢复生态。 绿满乾坤春来早,植树护林春光好。在此,大竹县人民法院倡议:爱护树木,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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