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2月16日讯(张人丹)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并迅速查处一批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案件。 1月31日至2月6日,大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行动中,发现大竹县的三家药店对外销售的某些药品没有明码标价。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涉案药品共有999强力枇杷露、健胃消炎颗粒、感冒清热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感冒灵颗粒、四季感冒片等6个品牌共117件。在执法人员现场对三家药店的询问中得知,三家药店均在大竹县经营药品多年,非常清楚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的要求。三家药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竹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三家药店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从严从快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价格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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