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四川新闻网达州2月7日讯(院宣)当前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关键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渠县人民法院于2月3日正式恢复上班,4天来,他们都忙了些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疫情爆发伊始,渠县人民法院即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综合协调组,组织领导小组会议2次,对近期疫情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干警异常情况、诉讼服务情况统计报告4次,除排查的29名省外及感冒人员请假居家,其余干警均按要求开展工作。成立日常防控组,开展外来群众检测23人次、干警体温检查100余人,登记外来群众信息17条,未发现异常情况。成立后勤保障组,每天对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消杀2次,配备消杀用品15套,负责警车、宣传喇叭、快餐食品等物资保障,服务工作正常开展。成立宣传引导组,通过公告栏、微信、网络等发布诉讼服务公告、网络诉讼服务指南、司法保障疫情防控等信息8条,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动漫、宣传片6条,参与拟定《关于严厉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多渠道发布后,关注达30余万人次。 网上服务 也很方便 为勠力防控疫情蔓延,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渠县法院通过“两微一网”(微信、微博、门户网)连续发布三期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通知,全面畅通网上、热线、邮递诉讼服务通道,向社会各界公布网上诉讼服务流程,建议人民群众尽量远程维护自身权益。对原确定开庭或调解时间的,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进行远程调解,不能远程调解的协商延期,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 机关业务庭和11个人民法庭服务咨询、办理业务的群众128人次,办理网络立案4件,电话或网络远程送达法律文书10件,联系当事人调解案件18件,通知当事人延期开庭50件,网上扣划执行2件、10万元,上网法律文书120余份。 在此,渠县法院对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和防疫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线下服务 严谨稳妥 对确需直接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的,严格检测和消毒防控。 原告杨某与被告蔡某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系公告送达,不便再次公告延期。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渠县法院于2月4日上午9点30分开庭审理该案件。开庭前日,承办人即告知原告,参与庭审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等事项,原告表示理解并配合。开庭当日,法院提前对诉讼服务大厅及审判庭进行仔细消毒,在安检点对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口罩佩戴情况,详细询问是否到过疫区及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人情况。庭审中,所有诉讼参与人均佩戴口罩,审判员详细告知了疫情防控期间庭审规则,适时宣讲了科学防控疫情知识。经过一小时的庭审,原告自认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先行撤回起诉,合议庭同意原告撤回起诉,该案顺利办结。 经过严格的庭前检测、询问、消毒,渠县法院还开庭审理了公告送达的原告吴某平与被告黄某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张某与被告叶某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金某建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等案件。 至2月6日,成立13个车载流动宣传队,开始在渠县城区、乡镇开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巡回普法宣传。干警还积极开展联系帮扶结对贫困户和内务工作,办结民事、执行案件9件,整理、装订卷宗380余本,开庭准备、裁判文书撰写等工作稳妥开展。(本文作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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